包公案是安遇时创作的完结历史小说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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闺蜜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包公案 作者:安遇时 | 书号:38586 时间:2017/8/16 字数:25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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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永从县李马英,才⾼学博,乡会联登,殿试二甲,选为泰州知州。及到任,恪守官箴,动遵王法,城狐社鼠,绝迹潜踪。学校⽇崇,吏胥⽇畏。市无闹语,野有清宁。皆道泰州何幸得此贤侯。只是遇了亲故年家,略要听些分上。奈何一旦病疾流连,竟不能起。乃呼其![]() 厥子罗大郞素 ![]() ![]() ![]() 越二⽇,朝宗之子有源在家,心下惊恐,乃道:“我⽗前⽇⼊城谒石亲,至今未还,是何迟滞?”遂往城访问。石坚道:“我前⽇苦留令尊,他急急要回,正带酒醉,并无他物,只有灯盏六枚,雨伞一把,你可随路访问。”有源如其言,寸寸节节,访问不已。直至渡口,问及阮自強。自強道:“前⽇晚上,有一醉汉同人过渡,不知何人撑过,遗下雨伞一把,我收拾得在此。”有源一见雨伞即号泣道:“此是我⽗的雨伞,今在你家,必是你谋死我⽗ ![]() 告为仇不共戴事:蝗虫不捕,田少嘉禾。蠹害未除,庭无秀木。天台若不剿盗,商旅怎得安宁。喇虎阮自強,驾船渡子,惯害平民。本月⽇傍晚,⽗朝宗幸得蝇头,回经马⾜,酒醉过船,撑至中流,打落深⽔,登时绝命,不见尸迹。次⽇,究 ![]() 此时,冯世泰作县尹,一见有源告状,即为准理:“人命关天,事非小可。我当为你拘拿被告人审明,偿你⽗命。”遂差人拘拿阮自強。強不得已乃赴县诉状。 诉为漏斩陷斩事:人命重 ![]() ![]() ![]() 冯大尹既准自強诉词,遂唤有源对理。有源哭谓:“自強谋杀⽗命,沉匿⽗尸,极恶大变,理法难容。若非彼谋,何为伞在他家?乡里可证。”自強哭诉:“卧病半月,未曾出门,儿拾雨伞,⽩⽇青天,左右多人共见,哪有谋害情由?若有谋情,必然蔵匿其伞,怕见踪迹,岂肯令人得知,更叫你来首我?乞拘里甲邻右审问,便见明⽩。”冯侯乃拘邻里何富、江滨到县鞠问。二人同声对道:“自強撑渡三年,毫无过恶,病患半月,果未出门,儿子洗船拾伞,果是有确,此乃左右众人眼同面见。有源之⽗被谋,未知实真,安得诬陷自強。”有源即禀:“这何富、江滨皆是自強切近心腹,皆受自強银两贿赂,故彼此互为回护,若不用刑,决不直吐。”冯侯遂将二人夹起。 再三拷问,二人哭辩道:“小人与自強只是平常邻居,何为心腹?自強家贫且久病,何来贿赂?一言一语,皆是天理人心,公平理论,岂敢曲为回护?若说夹死小人,即以刀截小人头,亦不敢说自強谋人 ![]() 冯侯别了包公,随即回衙。次⽇升堂,差人至龙光庙拿庙主来问道:“你庙中数⽇有何人常来?”庙主道:“并无人来。 只有一人小人曾认得,是城中人叫罗大,⽇前来庙中戏耍。” 县主又问道:“可向你借物否?”庙主道“借物没有,我只看见他自桌上拿一枝笔,步到庙后写得几个字。”县主即差人拘拿罗大至县,遂以“马生角”问道:“你家有一马生角否?” 罗大听县主之言,心中惊然,失⾊答道:“不知。”县主大怒,用重刑拷究。罗大受刑不过,一口招认谋死朝宗之由。据招申详,包公判道:“审得罗大,出派宦门,⾝归贼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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